※ 本文觀點

很多長輩為了想把房產全部留給下一代,第一反應就是去辦「拋棄繼承」。但陳總要提醒大家:繼承權益一旦拋棄,相關的親屬扣除額也就跟著飛了!

💡 陳總拆解節稅關鍵:
1. 拋棄即喪失扣除額:依規定,拋棄繼承權者,不得扣除該名拋棄者的親屬扣除額(例如配偶扣除額 553 萬)。
2. 協議分割才是上策:如果想讓兒子拿全部遺產,正確做法是「全體辦理繼承」,再透過「協議分割遺產」的方式分配,這樣既能保住所有扣除額,又能達到資產傳承的目的。
3. 不懂稅法代價大:同樣是 2200 萬的資產,辦錯手續稅金從 12 萬變 67 萬。專業的不動產經紀人能幫您省下的,往往是您辛苦工作的血汗錢!

陳總結語:繼承不是簡單的簽個名就好,背後的稅務連鎖反應非常複雜。專業買賣、遺產規劃,請務必先與熟識的夥伴交流諮詢!

#0912-913923 高仕不動產陳總

 

2200 萬遺產稅算給你聽:拋棄 vs 繼承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5/08/12 16:56 記者朱語蕎

扣除項目 方案 A:母子共同繼承 方案 B:母親拋棄繼承
配偶扣除額 - 553 萬元 0 元 (不可扣除)
免稅額+喪葬費等 - 1,527 萬元 - 1,527 萬元
應納稅額 (10%) 12 萬元 67.3 萬元

國稅局提示:繼承人拋棄繼承權者,依遺贈稅法第 17 條第 2 項規定,不得扣除拋棄者的親屬扣除額。若有配偶、父母或子女為身心障礙者,每人還可額外加扣 693 萬,辦理拋棄前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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