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土地成燙手山芋?遺產提早規劃 後代省糾紛
※本文觀點:
傳統農業社會老一輩人的思維就是忌諱在生前分配不動產,尤其是握有大筆土地的田僑仔,往生後繼承的土地變成是共有。 共有有分「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繼承人都蓋章並同意分配比例的就登記分別共有;反之,章沒蓋齊的就登記為公同共有!
公同共有沒有應有部分,大家都是1分之1,只有潛在應繼分,要賣持分產權要『變更共有物型態』,變更共有物型態要嘛就是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要嘛透過法院判決,才可以變更!
遺留的不動產若是以土地居多的話,繼承人多人繼承的土地就是持分土地,有些土地很可能就是從上一代或是上上一代就已經是分別共有而稀釋至今…造成土地持分人數多、多人應有部分土地持分少的情況!由於持分比例極少,或是土地情況複雜且無價值,就有很多未辦繼承的土地或是拋棄繼承的情況產生!
我也曾經有客戶繼承多筆土地要把它賣掉的情況,結果土地就是無價值的山坡地持分,面積小、持分少、共有人多、土地無價值…等等情況…簡單講,就是白繼承了,沒什麼用!
並不是每一筆土地的公告現值有多少?就代表土地的價值值多少!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例如: 陡度峻峭的山坡地、無臨路、又持分、持分也少,這種也有公告現值,但又有誰會買?土地上有別人土葬的墳墓,也有土地公告現值,要賣,你會想買嗎?
例如: 建築基地的法定空地,是建地,土地公告現值甚高,現況是既成巷道,供巷道兩旁住戶通行,你會買嗎?
例如: 鄉村區建地,上有土地公廟,萬善同廟,完整土地,有土地公告現值,也有要賣的、誰會想買?
還有很多很多的土地是全的、是持分的,要賣,不見得有土地公告現值就有它的市場價值! 但是未辦繼承登記的土地,經過一段時間未辦理繼承時會公告3個月後再列冊管理,超過15年後辦理標售,無人應買就會登記國有!
而有些是辦理拋棄繼承的,最後就是登記為國有! 總之~土地完整且精華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在生前若是事先規劃,一可以節稅,二可以避免繼承人間反目成仇,三可以把土地資產活化增加收益!
莫把煩惱,留給下一代!

繼承土地成燙手山芋?遺產提早規劃 後代省糾紛
(本文出處請點擊)2025/07/12 04:30文/記者朱語蕎
全國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達數千公頃,總價值近千億。
內政部日前統計今年度全國公告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總計7萬2千多筆,土地部分約3千4百公頃,依照今年公告土地現值估算,總價值約992億元。
台灣遺產稅額高,王瑞鴻會計師表示,現行制度下,民法「特留分」保障可能使財產分配無法如願,遺產稅最高20%,資產若未提早規劃,連續三代繼承,財產會大打折扣。
專家建議可提早規劃遺產,以免後患無窮。
內政部指出,民眾逾期未辦理繼承原因多,建議如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申請,可由一人代表先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等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