嬤分產孫子、未婚女兒不滿 專家:有「這文件」特留分也擋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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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父母在世時,不曾探望父母、不盡孝道,過世後…只要父母或多或少留一點家產,就想要分,要不然就不配合辦理繼承手續,有些父母在世時想到將來百年後這種不肖子女也可來分遺產,心中充滿遺憾與不滿,透過生前的遺囑規劃,就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完成遺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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嬤分產孫子、未婚女兒不滿 專家:有「這文件」特留分也擋不了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5/06/06 11:22文/記者朱語蕎

專家表示只要有遺囑就能順利辦理繼承登記

專家表示,只要有遺囑就能順利辦理繼承登記,就算有違反民法有關特留分的規定,地政機關也無法干預。

傳統家庭重男輕女,老一輩疼孫子,希望未來能將遺產留給孫子女,但依照民法規定,孫子們並沒有繼承權,只能透過遺囑完成,資深地政士提到,有名阿嬤在生前委託完成公證遺囑,由兒子擔任遺囑執行人,但阿嬤過世後,她的未婚女兒卻不願意配合辦理繼承登記,認為侵害到她的特留分規定。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個案的老媽媽育有2男2女,兒女當中1男1女未婚,另外1男1女已婚,已婚者都有小孩,由於對於孫子女們疼愛有加,希望未來往生時,能將部份的遺產分配給孫子們,但想直接遺產給孫子輩,只能透過遺囑才能達成,老媽媽得知後也欣然同意,一週後完成了公證遺囑,並由兒子擔任遺囑執行人。

2年後老媽媽往生了,兒子帶著當年的公證遺囑辦理遺囑繼承登記,依照當年老媽媽的遺願,將不動產登記到各繼承人名下。

遺產繼承權(示意圖) 法定應繼分 民法第1138條(寫意圖) 特留分(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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