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買的房子如果因地政人員測量錯誤,造成坪數不實,地政事務所當然要負國家賠償責任,但是媒介房屋買賣的仲介公司呢,是不是也要對買主的損失負起責任?
一名鄭姓男子在九十三年間經由永慶房屋仲介公司的介紹,以九百九十八萬元買了永和市的一棟房屋,房子的權狀登記是八十一.二坪,他後來委託信義房屋仲介代為銷售,信義房屋的人員看了房子後察覺到房屋的實際面積與權狀登記的面積不符,要求他應依實際坪數更改權狀後再出售。
本案值得注意的是,台灣高等法院除了認為中和地政事務所因測量錯誤,要負賠償責任外,並認為永慶房屋沒有善盡房仲公司的「調查報告義務」,所提供的服務欠缺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處理仲介事務顯有過失,對鄭姓男子的損失也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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