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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修法 不准強拆釘子戶

 行政院昨天完成都更條例審議,未來都更門檻將更高,且釘子戶也不能強拆,就怕文林苑事件再度發生。圖/本報資料照片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都市更新未來有重大改變!行政院昨(7)日完成都市更新條例審議,通過所謂「文林苑條款」,不能強拆釘子戶,未來建商進行都更即使取得建築執照也不能預售,必須在清除所有地上物後,取得建照才能預售,不僅都更難度增加,建商資金成本也恐將大增。

行政院昨天已完成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政務審查會,預計二週後提行政院會通過,將列本會期優先法案。

基於憲法保障民眾財產權與居住權,現行規定未能達成全數協議合建者,對少數不同意合建協議之住戶,可申請主管機關強行徵收的25條之1爭議條文,予以刪除,以免有違憲之虞。

文林苑都更案在建商取得建照,建物尚未全數拆遷完成前即辦理預售,影響所有權人及預售屋買受人等權益,此次修法增訂文林苑條款,避免在建築物尚未全數拆遷完成前即辦理預售,引發爭議。

原本部版罰則訂可按次依銷售金額的30%處罰,但經政院審查,大家對銷售金額不明確有疑慮,因此明訂違法預售者可按次處50~500萬元罰鍰。

都市更新計畫未來也不能強行拆除「釘子戶」,必須經過一定程序,進行協調、調處、調處不成再送行政法院裁決等程序,都更難度將更高。

主管機關審議相關計畫後,出現「重要變更」影響所有人權益時,可第2次公開展覽,讓所有權人有再一次撤回同意書的機會。至於同意書簽定時機、應記載事項等將另授予子法訂定,避免外界質疑同意書是「空白授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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