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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鬆綁老屋增稅禁令 授權地方政府自行決定

高仕不動產轉載自NOWnews – 2014年11月6日 上午10:01

2014/11/6


財政部宣布鬆綁老屋增稅禁令,未來各縣市政府調整房屋稅計算基礎「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時,可以繼續採行現行的「歷史成本原則」,也可以選擇對舊屋重新評價的「重置成本原則」,一旦地方政府採行重置成本原則,恐將增加老屋的房屋稅稅負。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表示,房屋標準價格是就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耐用年數及折舊率、房屋所在地商業交通與供需概況段落等級等3項來評定的;而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是按建造材料等區分種類及等級評定,且房屋興建完成後將隨時間折舊,房屋也會因所處位置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供求概況而增減其價值。

目前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調整後,僅適用重行評定後新建、增建、改建的房屋,即採「歷史成本原則」,被視為老屋增稅禁令。不過,因為有立委認為應該取消這項解釋令,讓地方政府可以調高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提高老屋的價格,以遏阻炒房歪風,財政部5日發布解釋令,廢止99年的函,讓各地方政府評定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得視地方實際情形自行決定其適用原則。

也就是說,地方政府除了原本採用的「歷史成本原則」外,未來還可以採用「重置成本原則」,即可以對舊屋重行評價,所有房屋均適用調整後的評定價格。

對於是否會採行「重置成本原則」,對舊屋重行評價,以提高房屋稅,目前還沒有縣市明確表態,不過,由於台北市與台南市今年都才剛調整過房屋評定標準,原則上是3年後才會再開會調整,且要調整重置成本也比較麻煩,尤其大選在即,地方政府是否會增加當地民眾的稅負也是考量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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